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有哪些新的政策?

2018-09-21

根据全国自考委的相关规定,我省在自考助学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,即有条件的自考助学机构可以成立自考学习服务中心。在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注册入学并接收自考助学的考生,经考核合格后,所学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40%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,统考成绩占60%。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有关信息,请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(www.ahzsks.cn)查询。